以便提高网站域名申请注册信息内容的真正性、精确性、详细性,进一步提升网站域名申请注册信息内容审批工作中,现通告以下规定:
1、客户向网站域名申请注册服务组织线上递交网站域名申请注册申请办理的同时,理应递交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原材料。申请办理原材料包含盖上公司章的网站域名申请注册申请办理表(原件)、公司运营执照或机构组织编码证(打印件)、申请注册联络人身安全份证实(打印件)。
2、网站域名申请注册服务组织理应用心审批客户递交的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原材料,审批达标后,将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原材料根据发传真或电子器件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至我管理中心,并保存书面形式申请办理材料。
3、自网站域名递交线上申请办理生效日五日内我管理中心未接到书面形式申请办理原材料的或网站域名申请办理原材料审批不符合合标准的,该网站域名将给予销户。
4、之上规定自二零零九年11月18日早上9时起实施。
若有疑惑,请拨通CNNIC,联络方法为:
7×二十四小时在线客服
我国互连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中心
二零零九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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